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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山东省预赛暨2012年全省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5-21 9:05:56 被阅览数: 706 次 来源: 山东省卫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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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医务工会、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根据国家卫生部的部署,经研究,定于6月下旬举办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山东省预赛暨2012年全省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和内容
      ㈠闭卷考试。根据参赛人员工作性质不同提供三类试卷:一是卫生监督类试卷(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分医疗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卫生和环境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三大类专业方向;二是食品安全类试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人员参加);三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类试卷(职业病诊断鉴定人员参加)。每张考卷100分。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题等。考试内容为卫生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知识。
      ㈡知识竞赛。各市组成代表队,采取知识竞答的方式。竞赛试题分类和内容与闭卷考试相同。
      ㈢模拟办案。根据模拟场景,制作规定的执法文书。
      ㈣现场快速检测。每个参赛队选派2名卫生监督员进行水质现场快速检测,快速检测设备自备
      ㈤技术支撑能力考核。各市疾控机构于大赛前参加场外技术能力考核,形式为盲样测试,具体考核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参加现场技术能力考核。
      二、时间地点
      时间:6月25日下午报到,26日至 27日大赛。
      比赛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39号;乘车路线:火车站乘34路到马鞍山站下车向南50米路西即到;汽车站乘4路、35路到八一立交桥南站下车向西200米路北即到。
      三、参加人员
      ㈠各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
      ㈡每市参赛队员5名,其中:卫生监督员3名(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至少1名),医疗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卫生和环境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三大类专业各1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从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人员各1名,以上人员全部参加闭卷考试和知识竞答。
      ㈢从参加知识竞赛的监督员中选派2人参加模拟办案和现场快速检测比赛。
      ㈣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1人参加现场技术支撑能力考核。
      ㈤参加队员必须是目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卫生监督或相关技术工作5年以上(2007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卫生监督员具有扎实的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执法实践技能,技术支撑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四、竞赛计分
      团体总分为闭卷考试、知识竞答、模拟办案、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支撑能力考核的分数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30%、20%、20%、10%、2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技术支撑能力考核中,疾控中心的场外考核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的现场考核各占一半。
      五、奖项设置
      ㈠团体奖。设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参赛队另由省卫生厅和医务工会联合授予“全省卫生监督先锋号”称号。
      ㈡单项奖。针对卫生监督技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业病诊断鉴定等竞赛项目设单项奖若干名(具体奖项设置另行规定)。
      ㈢个人奖。按照参赛卫生监督员专业类别不同,以个人闭卷考试、知识竞答、模拟办案、现场快速检测四个项目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计算总分,按照总分高低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其中,一等奖获得者授予“全省卫生监督技能标兵”称号,二等奖获得者授予“全省卫生监督技术能手”称号。
      五、有关要求
      ㈠各市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认真制订参赛计划,积极组织好地方初赛,选拔优秀人员参加全省预赛,确保全省预赛圆满成功。
      ㈡参赛卫生监督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行政执法证参赛,疾控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凭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比赛。
      ㈢本次大赛食宿、交通费由各市承担。
      ㈣各市需于6月14号前将报名表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办公室。
      联系人:李炎,电话:0531-85599935,传真:0531-85599936;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山东省预赛暨2012年全省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大赛组织委员会
              2、全省卫生行政能力大赛日程表
              3、全省卫生行政能力大赛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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