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全面真实地了解我市各县区诊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全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我市决定于9月27日至30日开展一次全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暗访检查。
检查分2组,每组抽取各县市区1家乡镇卫生院,5家诊所和2家村卫生室进行暗访检查,按照统一标准,重点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情况、人员资质、房屋布局、四室建设、基本设备及急救设备配备情况、门诊日志登记及处方书写情况、规章制度建立与落实以及档案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对每个被抽查到的医疗机构,都严格按照检查标准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与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档案进行核对。检查组将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正式反馈,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被暗访单位限期督办。全部检查结束后,市卫生局将对这次暗访情况在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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