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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首次注册
发布时间: 2007-9-12 17:22:18 被阅览数: 1566 次 来源: 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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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首次注册
一、    服务内容
发证对象:护士执业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具备《护士管理办法》规定的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学历者;或者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首次注册对象: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工作岗位上执业的具有《护士执业证书》者。
二、    申办程序
1、 领取《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健康体检表》
2、提交材料
3、审查
4、予以注册或书面通知
三、领证和首次注册申报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单;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申请人健康体检表;
6.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单身照片2张;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关于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医发[2002]15号)
五、承诺时限
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5个工作日内答复。
六、收费标准
执业护士首次注册费每人8元。
七、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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