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机构:
近期,我省手足口病疫情发展比较迅速,部分地区出现较多重症病例。为做好手足口病患儿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发现、救治重症患者,最大限度减少死亡病例出现,现就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预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科学研判本地区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可能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好迎接疫情高峰到来的一切准备。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抓紧完善、调整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科学配置医疗资源,确定定点医院,充实临床专家队伍,预留足够床位,储备救治物资。要认真督导检查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关于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一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各市、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要突出实用性,要包括《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手足口病预检分诊流程、重症患儿转运和抢救、院感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形式要科学合理,要高度重视救治同时进行培训,要注意利用各种条件和机会对患儿抢救流程进行现场培训,增加医疗救治实战经验,确保医务人员尽快熟练掌握重症病例诊断标准、转运流程、抢救知识和儿童呼吸机等各种抢救设备的使用方法,切实提高手足口病重症患儿的救治能力。各市培训情况请于6月10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三、坚持关口前移,做好患儿筛查、转诊和医疗救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将医疗救治的关口前移。要增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做好患儿的筛查、转诊、救治工作。要继续完善、落实手足口病患儿诊疗分级负责制,原则上,村级医疗机构不得截留5岁以下的发热患儿,救治力量不足的乡镇卫生院不留观皮疹、发热患儿,县级定点医院要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变化,一旦发现重症患儿,符合转院条件的,要按照有关要求,立即将其转入市级定点医院抢救;病情危重,无法转院的,要立即收入ICU,调集最好的专家和设备进行抢救,将重症患儿的救治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最大限度降低患儿死亡率。
四、强化重症患儿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对于重症患儿的医疗救治,要认真落实“四集中”(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救治)原则,将重症患儿集中到辖区内的定点医院集中救治。要切实抓好定点医院ICU的建设与管理,调集院内业务水平最高的儿科、ICU等专业的专家组建医疗救治梯队,配置数量充足、方便可用的儿童专用呼吸机等抢救设备,承担重症患儿的抢救任务。院内会诊解决不了问题的,要及时外请专家会诊。要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有关要求,密切观察重症患儿的病情变化,科学把握上机指征和上机时机,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切实提高抢救成功率。为进一步做好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我厅综合地域分布、专家力量等因素,在全省范围内确定10所三级综合医院,分片区就近对全省17市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支持和培训指导,对口支援关系见附件。
五、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和院感控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置足够的预检分诊处,建立手足口病专门诊室,认真做好有手足口病症状患儿的登记、筛查和报告工作。预检分诊处要做到标示明显,人员充足且培训到位,登记清楚、有效,确保预检分诊及时、到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患儿隔离和重点部位消毒,预防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手足口病患儿,要立即做好隔离治疗。要设置手足口病患儿留观室,可疑重症患儿单间隔离。要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专门诊室、急诊、门诊、儿科、产科、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室的消毒,加强出院患儿及其家属的院内、出院前和出院后管理,有效防范医院感染发生。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方
联系电话:0531-67876209,67876155
附件: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全省对口支援关系表
山东省卫生厅
2013年5月27日
附件
手足病医疗救治全省对口支援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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