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临床用血质量,规范血站采供血行为,按照山东省卫生厅《2013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7月25日我所对济宁市中心血站开展了血液安全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血站科室设置、规章制度、医务人员的从业资质、血液储存、检验试剂的存放、血液检测、实验室管理、消毒措施落实、不合格血液隔离和储存及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
通过检查发现,济宁市中心血站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程,血站业务工作人员均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执业注册开展采供血工作,未发现超执业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及频繁超量采血现象,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每人每年按规定接受不少于75小时的岗位培训。工作间有消毒设备(紫外线灯),做好消毒情况记录;血液冷藏箱、血小板保存箱、红细胞保存箱有温度自动记录,有定期清洁消毒措施,并能做到定期作菌落培养且有记录;有专用密闭存放报废血液的冰箱,并专人专管;血液储存、发放、严格按规范操作。但也存在血液发放登记记录填写不齐全,登记者及复核者有的未签全名等问题,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同时要求血站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和临床用血行为,认真查找影响血液安全的薄弱环节,确保临床用血质量和患者用血安全。
今后我所将继续加强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力度,强化采供血机构依法开展采供血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临床用血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