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游泳场馆成了广大群众休闲纳凉的好去处,为进一步加强梁山县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防范介水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7月29日,梁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城区4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对游泳场馆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有情况、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建立及执行状况和消毒设施配备及其运行情况,同时对游泳馆池水的游离性余氯、PH值进行现场检测。
检查发现,2家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馆,能做到亮证经营;游泳场馆采用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对池水进行消毒,设施运转正常;管理人员卫生意识较强,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指定专人定时对游泳池水质进行监测,按要求进行公示;卫生管理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但有部分游泳场所,由于使用年代已久,设施老旧简陋,管理难度大;有的游泳场馆布局不合理、强制淋浴装置设置不规范,消毒剂未索取卫生许可批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卫生监督部门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督促限时整改到位。对2家设施老旧的游泳场所,建议产权单位进行改造,完善设施,加强管理。
我所今后将加大监督监测的频次,确保市民在卫生、安全的游泳场所进行健身和消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