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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变更注册
发布时间: 2007-9-12 17:25:12 被阅览数: 1766 次 来源: 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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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变更注册
 
一、  服务内容
受理由我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及保健机构、市红十字会血站、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市防疫站等或由其他医疗机构拟到上述机构中执业的医师的变更注册申请。
二、  申办程序
1   领取《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提交材料
3、审查
4、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或书面通知
三、申报材料
(一)、变更执业地点
1、由济宁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到非济宁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 软盘一张。
2、由非济宁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到济宁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由原注册部门提供的变更通知单;
(5)、 含申请人信息的软盘一张;
(6)、由外省变更到本市的,须提供照片一张;
(7)、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济宁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变更执业范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培训两年以上);
5、        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的材料。
(三)、变更执业类别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两个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五、承诺时限
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5个工作日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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